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皮膚的構造(一)


皮膚的構造:皮膚由內而外分為三層,分別是表皮、真皮以及皮下脂肪。

(一). 表皮:是指基底細胞至角化的角質層,其厚度從最薄的眼皮皮膚0.04mm到最厚的腳底2 mm
,平均厚度約0.1mm~0.2mm,之所以會有這麼大之差異,乃是來自角質層的厚度差。而表皮表皮又可分為四層。(但是手掌及腳底的部分多了透明層,故共有五層)
a. 角質層:無核的死細胞,能直接抗承外解給予的刺激,含有20~25%的水分及5~7%的脂肪,其成分是一種蛋白質,有很強的吸水性,賦予肌膚張力與濕潤,以及酸、鹼的中和能力,角質本身呈酸性,PH值在5.6~之間6.2。
b. 顆粒層:由扁平狀的脂肪細胞構成,含有透明膠質顆粒,膠質顆粒具有曲折光線之作用,能防止異物侵入表皮內層。
c. 有棘層:是表皮當中最厚的一層。這層細胞組成圓柱型和紡錘型,而細胞與細胞間的空隙,正是淋巴液流動的通道,能供給表皮所須之營養,而這些淋巴液也和真皮中的淋巴管相通,並和血管中內的血液互相關連。
d. 基底層:最接近真皮,可吸收血液輸送的養份,並不斷地進行有絲分列((細胞有絲分裂是多數真核細胞增殖的方法,是產生一個相同遺傳物質的細胞,這種特色讓真核生物以無性生殖的基礎讓他們的遺傳特色得以完整的保留下來),新細胞成長後逐層向外推出,最後成為不具細胞核之死細胞,也就是最外層的角質層,故稱之為“表皮之母”,負責製造黑色素的麥拉寧細胞也居於這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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